林延凤指出,受害幼儿家长和她陈情时「剀剀案」尚未爆发,家长非常气愤,因为他年约一岁半(和剀剀年纪相仿)的孩子,被教保员「掌嘴」、「用力拉扯」,甚至还有疑似被「拖去撞墙」的行为。他发现孩子升班之后,半夜时常莫名哭泣、抗拒前往托婴中心,事发当天托婴中心传讯告诉家长「孩子咬到上嘴唇内侧」,但这完全不符合人体常规,便查觉不对劲,遂要求查看监视器画面,发觉该伤根本就是被教保员虐待所致,非常生气,前往警局报案。
根据家长描述,中心负责人甚至还一度要施暴者「下跪道歉」,以换取家长宽赦,并称「闹大之后,对中心营运影响很大」,这些为求自保,想要私了的举动,都令家长更加反感,进一步请林延凤协助,没想到在社会局介入后「雪球越滚越大」,施暴者从一人变成「4人因案停职」,受害者从1位幼儿变成8位幼儿,近日该中心已被社会局重罚60万元,并被祭出停招一年处分,行为人则在厘清之后,被依儿少权法论罚,并同步移送检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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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鉴甲级的托婴中心还能爆出集体儿虐,这个评鉴制度显然有很大的问题!」林延凤于今日专案报告质询时表示,托婴中心评鉴包含自评表单书审,以及现地访视,但后者因为是预先安排,而非「突击查验」,因此恐沦为「认认真真走过场」,就如评鉴指标中明明包含「行政管理」、「托育活动」、「健康安全」等,也都有要求教保员要给予幼儿足够的「安全依附和情绪照顾」,诸如「能经常性的搂抱或抚拍婴幼儿」 、「能以愉悦、温柔、正向的 方式与婴幼儿说话及互动」、「能主动关心及合宜回应婴幼儿个别的状态」、「能敏锐发现及适时回应婴幼儿个别的情绪需求」等,会不会到最后都沦为「演技大考验」,至于是否曾有罚锾或限期改正处分,虽列为扣分项目,但也都是要等「出事了才检讨」,并没有防患未然的效果「否则某托婴中心就不会有今天的憾事!」,至于前开项目之评鉴分数,检视社会局所提供资料,并未有明显不足,却仍发生憾事,代表评鉴制度不足以把关托育品质。
林延凤认为,社会局在「剀剀案」访视保母不力,并在通报「重大儿虐」忽视北市自有计划不限「家内照顾者」之规范,造成憾事后又慢好几拍,此次北投发生托婴中心集体虐婴案,虽事后有相关应处,但仍不能忽视「事前预警」之不足,应比照「剀剀案」对保母督管之检讨,加强无预警访视,并对孩童身心现况详加观察,此外,更要全面改革评鉴制度,用更能反应真实,且能有效体察不详征兆的方式来进行,不要再让其沦为中心三年一度的「演戏、作文、大拜拜」,毫无作用,而今年中央全面建置「监管云」线传主管机关三十日监视画面资料之政策,也应全面查核各中心监视系统。
林延凤也提醒,就北投该儿虐案,关于该中心现在或一年之后复业之情况,以及同体系其他中心,社会局必须用最强密度、最高标准加以检验,不要再让其他不知情的家长们受害。另外,也要在一旦发生儿虐时,能够即时转托之充足日托量能,否则孩童无处可去,家长无从选择,就可能变相成为隐忍不当环境之温床,造成沉默螺旋之恶性循环。
另外,就「剀剀案」专案报告,社会局在专案报告中表示「重大儿虐」将「不待中央修法,就重大儿哨保护事件不分家内、家外召开府级会议」,林延凤对此批评是「天大的谎言」,因为市府颁布的「处理重大儿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实施计划」本来就不分家内、家外,父母、监护人、照顾者、师长等都属北市自订计划之「重大虐待事件」范畴,呼吁蒋市府应「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而非迟迟不反省,还一直找理由自圆其说,让北市父母和幼儿仍活在恐惧中。
社会局对此回应,社会局依全国统一规定,托婴中心评鉴每3年举办一次,依评鉴当日现场资料及观察给予评分而取得,为避免评鉴无法穷尽机构实际照顾品质或有人员流动等情形,北市托婴中心平时查核及辅导皆以无预警方式进行,稽查至少为每半年一次,辅导为每季一次,且评鉴设有绩优排除机制,针对如发现超收、不当对待等严重违规等10大项目,撤销其绩优(优甲等)等第,降为乙等等第并命缴回奖励金及奖状。
社会局指出,1月26日接获通报有2名托育人员对1名儿童疑似不当对待案件。经立即调阅全中心各角度30天之监视器画面,且就相关嫌疑人处以即刻停职。2月期间本局陆续针对疑似受不当对待儿童致电家长关怀,说明已进入儿保调查程序,及提供相关转托资源。调查后,于3月13日专案会议确认,审认有4名托育人员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对儿童有虐待或不正当之行为,分别处以8到20万元罚锾并公布其姓名。机构部分因上述情形违反儿少权法第83条规定,社会局于3月28日处以最重罚锾60万元并命自113年7月1日起停办1年,及112年评鉴成绩降等为乙等等第。目前亦已积极协助现有收托儿童的转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