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盟表示,基泰大直地质条件在经济部地质调查系统内,属土壤液化绿色的低潜势区,地质状况良好,灾变纯属施工与管理问题。而高雄市旧市区的盐埕、前金、新兴、苓雅、亚湾区、左营等,皆属邻近港区高土壤液化的红色警戒潜势区,地质条件本来就差,相关工地多次酿灾,建筑邻损纠纷频繁上演。但土壤液化地质是可借由工法进行克服,高雄建筑法规与管理强度,须相对比台北来得高,确保建筑安全。
对此,他针对基泰大直工地管理相关法令缺失,希望研议明订于高雄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七项修法内容:
1.法定建筑工程专任工程人员、技师、监造建筑师之监管职责:明定私人工地的巡管职责,避免发生基泰案主隐匿工地状况不报。
2.法定一定规模之建筑物,承造人应公开基础开挖工程监测数据并提交第三方公正单位判读与隐匿窜改之处分:深开挖数据必须公开提供,防止类似基泰案主隐匿串改数据。
3.法定高雄市公共工程应即时对外公开倾斜计、水压计、支撑应变计、钢筋计、水位观测井、地表(地中)建物沉陷点等6大建筑深开挖监测数据:高雄率先比照公共场所容留人数与空气品质看板即时传输公开公共工程深开挖6大监测数据,24小时数据监控确保工地安全。
4.法定地质敏感区应进行地改或必要措施:高雄土穰液化红色警戒区遍布,却不见法规强制要求进行土质改良,为此法定高液化潜势区应进行地改。
5.法定地下室开挖深度达十公尺,一律采用地下连续壁挡土工法:地质条件比高雄佳的台北早已明文规定深挖应以安全之连续壁工法施作,地质条件差的高雄更应实施。
6.法定增加建管处深开挖工程巡检次数:目前工务局工地巡检规定为2次,在民间深开挖监测数据未比照公共工程即时提供前,应提升至4次。
7.限制损邻未解决禁止变更起、承造人等移转:防止无良建商变卖建案金蝉脱壳致邻损户求偿无门。
副市长林钦荣表示,这七项在专业上非常有建设性,市府团队比台北还进步,一直以来都是如此的,只要有人陈情,市府就立即直接介入,现行依照我们高雄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所下的建筑邻损的调处办法,就明明白白。
林说,会要求逐步修法,现在可以操作的部分就一律就先行,公共工程理当全民督工,所以回去之后也要开出个窗,凡是公共工程正在建的,逐步要把深挖机组的资料这些资讯全部要揭露,符合公共工程委员会的要求,一定会呼应建盟议员的要求,这个会期能够先做的就优先先推,绝对避免类似基泰事件在高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