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今举行「莓果检出A肝病毒 好市多未善意、诚信善后 消基会提团讼 为消费者争取合理权益」记者会,并公布好市多团讼小组成员,包含召集人陈智义律师、副召集人陈雅萍律师,及徐则钰、许宏宇、吴文君、张琬萍、赵佑全、邱政勋、林大伟等律师担任义务律师群。
陈雅萍表示,纵使消费者没有感染到A肝,但不代表没有影响到健康,但好市多给的措施包含,一、问题批号凭购买记录全额退费外,另提供所购买商品同等价额慰问金;二、食用后60天内出现疑似病状可去检验A肝,给予检验补助500元;三、不幸确诊赔偿A型肝炎相关医药费。
陈雅萍不满认为,好市多只有一项是额外赔偿,事件发生至今,消基会一再呼吁「再对消费者有更友善的赔偿方案」,但目前仍看不到,这段时间消基会也收到蛮多申诉,很多消费者在乎的不是退费问题,而是健康,迫使消基会应该站出来维护争取消费者权益,对好市多提起团讼。
陈智义也说明,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赔偿可不是好市多公布的这样,一、当消费者有财产上的损失好市多要给,二、非财产上的损失好市多要赔,而A肝病毒对身体健康有所损失,有没有感染只是外征,内部已受侵害,三、《消保法》51条规定还有惩罚性赔偿金。
陈智义表示,消基会认为有3大不该,才会提出团讼诉求,第一不该,好市多是跨国企业,3月就知美国爆发A肝莓,却还在台贩售,还要透过边境查核告知真的感染了,才马虎处理;第二不该,在台贩售点达14间,贩售范围广,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要有监测机制、检验义务,还要设置实验室,好市多却没有依法做安全管理。
第三不该,消费者花多少退还外,再赔一倍,这都属财产损害赔偿而已,但却对健康等非财产损失「一毛都没有」,而在食品安全处理有重大过失,该预防性下架却无,甚至有故意的情形,惩罚性赔偿金最少3倍起跳,「买1赔1」应该至少乘3,再加非财产上的赔偿。
陈智义提醒消费者,报名团讼收件截止日期为今年8/20,请备齐购买的相关资讯,记得做有无A肝病毒感染检验,好让消基会有依据跟好市多请求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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