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法务局晚间表示,「RF健身房」于本月20日无预警宣布停业,市府消保官即会同体育局到场了解,现场无业者人员在场,今体育局会同法务局消保官、警察局、劳动局等单位,请业者及信用卡收单行凯基银行、金流公司与仲信资融公司到北市府说明,业者委任代理人表示,因公司亏损及营运不善而结束营业,对1200名会员深感抱歉。
杨丽萍指出,北市府迄今受理消费申诉案123件、警察局受理诈欺报案38件、劳动局受理劳资争议案32件,今天在会中作出3点结论,包含6月20日后业者已停止提供服务,金流公司应主动停止消费者信用卡扣款,资融业者仲信公司应暂停催缴分期款。
其余共识为,业者指派人员提供会员会籍及教练课程等纪录资料,给各金流业者及资融公司核对,并请各金流业者及资融公司于收到资料后尽速核对,依规定计算未提供服务部分余额,厘清会员得退款金额、尚待支付或得免予支付之金额;也要求业者7月5日前回复市政府,会员取回置物柜中私人物品之途径。
杨丽萍说明,消费者以信用卡缴付月费及预付教练课程者,金流公司同意主动停扣未到期月费,已扣款月费及预付教练课程如尚有残值,消费者得依信用卡争议款程序,尽速向发卡行提出争议帐款,她提醒,应检附契约书、上课纪录例如APP画面等佐证资料,以便计算残值,进行认定后,由银行退刷至原信用卡。
杨丽萍接著表示,如果无法申请信用卡争议款或当初以现金付款者,可选择司法途径提起救济或向市府声请消费争议调解,市府将协助消费者与业者协调,若能达成和解共识,调解书于送法院核定后与法院确定判决有相同效力,惟是否能获得足额退款须视业者有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
体育局说明,若消费者以资融分期付款,因业者无法提供服务,会员得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健身教练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规定办理,终止消费借贷契约,向贷款机构申请止付未提供服务部分之贷款余额。
杨丽萍补充,以资融分期方式付款者,得向资融公司申请止付;以信用卡刷卡者,尽速洽询发卡银行申请争议帐款事宜;倘无法申请信用卡争议款或当初以现金付款,则可向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可参考「司法院全球资讯网/业务总览/民事/支付命令,及便民服务/书状范例/非讼/非讼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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