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6日预告修法,新制6/30起,只要不停让行人、拒绝拦检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装载散落物掉落等6项违规,除最高开罚6000元,还要记点3点,且只要不停让行人就要参加道安讲习3小时,由于警政署想要有明确的执法标准,提出「有人在人行道,车辆就停等」却引发众怒。

交通部昨找来道安委员、学者专家、执法单位等共同讨论,约30余人,从下午3时一路开到晚间6时半左右,与会者之一的消基会交委会召集人李克聪表示,回到原来(行人前方)3公尺的认定标准,是相较后来修改的执法标准的负面影响较小,而且用路人及负责执法单位也已熟悉,加上已加重罚则应该有一定效果。

但执法单位做出「斑马线有人车全停」决定,显然有所必要性,如今却又做出维持现状3公尺距离,是否因怕得罪选票?李克聪强调,要改善行人安全的问题,必须要详细讨论,除了重法外,执法是否有效果,方向一出来,看起来民意反弹大,而民意非常重要,一个能永续执行的政策,一定要了解民意需求,找双方平衡的做法。

交通部长王国材今表示,经由昨天专家会议讨论,现行执法取缔标准下,进行强力执法后,已看到驾驶人停让行人观念的提升。在6月30日将实施新修正处罚,在提处罚标准后,应更足以发挥执法效果,经与警政署讨论,维持现行取缔标准 。

王国材强调,交通部仍会持续推动「行人穿越道路安全」相关工作,定期公布各县市政府在行穿线退缩、行人专用或早开时相执行情形。中央与地方一起努力,确保行人安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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