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路口不停让行人取缔原则,行人站立在路边且距离斑马线边缘1公尺范围内时,汽机车行近斑马线,不论行人位于车辆的近端或远端,汽、机车都要立即暂停让行人先过;若驾驶人未立即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汽车前悬或机车前轮再进入斑马线范围内,同样应举发。
引发PTT网友无情砲轰「白痴政策」,认为以后只要去斑马线上站著就可瘫痪交通,称驾驶大概都不用开车了,干脆都改成行人徒步区,直接禁掉汽机车上路好了。
交通部长王国材6/22赴高速公路局北区交控中心,视察112年端午节连续假期国道疏运情形,被问及此议题,他表示,有听到这讯息,只要有人在人行道上车子就要停,按造中央分隔岛、分隔线,人行道分近端、远端,初步觉得在比较长的马路,远端有人踏到人行道,就要停是不合理的。
王国材强调,有特别与内政部长林右昌、内政部警政署长黄明昭做讨论,初步方向,不要有人在人行道就完全要停等,可能人在近端,如中央分隔线一半的范围内讨论执法空间。
王国材解释,为何有这样的执法讨论,很重要的讯息是,从6/30以后,处罚条例对于不礼让行人有比较严格的处罚标准,一、最高开罚6000元,二、记点3点,三、只要不停让行人就要参加道安讲习3小时,是非常严格,请所有驾驶注意新规。
在此规定下,警政署想要有明确的执法标准,就提出「有人在人行道,车辆就停等」但不尽合理,所以在下周一,由交通部司长进行会议讨论「近端」有行人的执法标准,邀请警政署讨论。
王国材说,过去警政署是用人车距离3公尺以内执法,但发现很多车辆开得非常快,对行人很危险,所以标准严格一点,但会依「近端」进行讨论,希望赶快定案,因为6/30处罚条例就要执行。
交通部今找道安委员、学者专家、执法单位等共同讨论,约30余人,会议从今下午3时一路开到晚间6时半左右,与会者之一的消基会交委会召集人李克聪表示,3公尺相较后来修改的执法标准的负面影响较小,而且用路人及负责执法单位也已熟悉,加上已加重罚则应该有一定效果。
李克聪表示,回到原来(行人前方)3公尺的认定标准,今找来各执法单位充分表达意见,针对原本的3公尺有没有很难认定,大部分认为已逐见开始熟悉,用路人也熟悉,这样的情况下,执法清楚也有所依据,如果相较后来修改的规定「太严格」。
这次很多民众抱怨出来,交通部跟执法单位详细做评估分析,包含6都等相关负责交通单位交通局意见,经汇整后,原来3公尺的规定负面影响较小。
李克聪强调,主要观察用路人怎么样依照3公尺范围去停让,行人也知道相关路权,今天也讨论路权相关规定,行人如果踏上行穿线或进入路口,即便路口没有行穿线、无号志等,就有路权,车辆就必须要减速,在一定范围做停等,认定的标准就是3公尺。
由于已修法更严格的罚则,不停让行人要罚6000元,记点3点并参加道安讲习,还是希望重交通工程、教育、执法上,双方相互礼让、专重的交通文化,但可能还需要一定时间。
但执法单位日前做出「斑马线有人车全停」,显然有所必要性,如今却又做出维持现状3公尺距离,是否因怕得罪选票?李克聪强调,要改善行人安全的问题,必须要详细讨论,除了重法外,执法是否有效果,方向一出来,看起来民意反弹大,而民意非常重要,一个能永续执行的政策,一定要了解民意需求,找双方平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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