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台湾于民国107年3月时,65岁以上的老人人口比率首次超过14%,到114年时,估全国将攀升到20%,正式进入「超高龄社会」。台北市老年人口已于111年12月迈入20%以上。
为因应「超高龄社会」的到来,政府推动多项高龄者福利方案或计划,包括加强老人安养服务方案、照顾服务福利及产业发展方案、长期照顾10年计划及长期照顾10年计划2.0等,以因应高龄者的多元需求。
根据调查,战后婴儿潮的高龄者,主要的照顾者以子女比率最高(44.4%),配偶或同居人居次(35.2%),并有91.7%与主要照顾者同住;以台北市来看,也是以「二代家庭」为大宗(41.2%),其次为与配偶或同居人同住(23.9%),从这些数据显示家庭仍是照顾高龄者的重要机制。
依照台湾的传统观念,高龄者退休后,多数期望和子女同住,共享天伦之乐。不过,随著社经环境、婚姻关系及少子化趋势,传统家庭结构样貌受到冲击,照顾功能则日益下降,高龄者未来面临与配偶同住或独居的比例可能逐渐增加。
老人福利法将老人福利机构依照顾对象分为长期照顾机构、安养机构及其他老人福利机构。市面上有民营或公办民营的「养生村」、「老人住宅」供高龄者选择,但「养生村」费用较高,「老人住宅」近年来受到不少高龄者青睐。
部分县市「老人住宅」的入住条件略有不同,但以能自理生活、没有精神疾病者为主,有些县市提供中低收入户、独居长者和无自用住宅者优先入住,单人房月缴新台币1万多元起即可入住。
台北市社会局于108年曾委托民间进行「台北市老人生活状况调查」,13.6%的60岁以上高龄受访者未来生活可自理时,愿意住进老人安养机构、老人公寓或老人住宅;35.6%生活无法自理时,愿意住进老人长期照顾机构或护理之家。
卫生福利部指出,高龄社会的来临,政府及民间都要正视老年人需求,站在老人立场提供全方位的全照顾服务,落实全人关怀并加强弱势照顾,以促进社会参与及提升生活品质,建构友善老人的社会环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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