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加坡媒体报导,林敏蕊通过包养网站结识一名43岁男网友,之后相约于今年3月18日见面,两人先去酒吧喝酒,然后约定男方支付200元新加坡币,与她去饭店嘿咻。两人之后发生性关系,但做完后林敏蕊要求男网友付1200元新加坡币。

面对林敏蕊突然涨价,男网友本想认栽,付个500元新加坡币(约1.2万元台币)了事,但她不仅不肯降价,还不断地辱骂男网友,之后还当场报警说被性侵。警方赶抵时,她宣称酒后受辱,但警方一调监视器画面查看就戳穿谎言,她只好承认自己是嘿咻完后不满男网友不加码付钱才诬告。

林敏蕊因为报假案及骚扰等罪行,10月27日上午被判处缓刑监视12个月,期间每晚10时至隔天清晨6时必须待在家里,另外还要进行60小时社区服务。她的父母则须签保5000元新加坡币,确保她没有触犯缓刑期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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