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召开「中华民国115年度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及其计算公式」第3次审定会议,规划于115年度推动太阳光电汰旧换新机制。

经济部说明,115年度审定会充分讨论各类再生能源成本后,太阳光电考量近期法规强化,初步共识维持费率水准,奖励措施部分,除延续114年度的奖励机制外,规划新增太阳光电汰旧换新机制,鼓励民众汰换老旧设备改采高效产品,于相同空间下,提升装置容量与发电效益。

经济部补充说明,太阳光电模组随技术发展,发电效率已明显提升,以99年模组效率与现行技术相比,效率已提升50%以上,考量成本及发电量增加,经评估运转10年以上案场较具有汰旧换新效益,目前规划「太阳光电汰旧换新机制」,鼓励全数汰旧换新采用高效率模组,可有效利用空间,扩增装置容量。

经济部表示具体鼓励方式,包含效能提升后的新增容量适用新费率,原有容量仍以原契约费率,以及简化申请程序两大面向,将纳入法规让设置者依循提出申请。

经济部说明,其余趸购费率措施变动,其中为提升离岛电力自主性能力,考量离岛地理与气候环境使再生能源设置条件相对严峻,将加成比例统一调整为15%;地热能部分,除增订次世代趸购费率分类外,因钻井成本大幅下降及开发模式转变,取消阶梯式费率机制。

离岸风电部分,能源署表示已明确规范采竞比费率作为趸购费率,因此115年度不须重复公告,至于浮动离岸风电,因国际成本资讯仍存在差异,将持续搜集资讯,滚动式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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