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金隆今赴立法院财委会就「虚拟资产服务法草案及其相关子法修订暨建立完善监理架构之进程」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王世坚表示,以币想科技涉勾诈团洗钱33亿元并有14人遭起诉一事来看,诈团请受害者到门市里面去买虚拟币,再将虚拟币打到诈骗集团的钱包里,「换钱」这个动作,就是由被害人去执行,等于就是间接设定了洗钱的断点。
王世坚指出,金管会虽有四阶段纳管虚拟资产业者,第一阶段是依洗钱防制规定纳管,从事虚拟资产及交易(VASP)业者,须向金管会完成洗钱防制法遵声明,未完成法遵声明者最重依洗防法规定重罚1000万元;第二阶段推动设立公会,订定VASP指导及自律原则;第三阶段采登记制,洗钱防制法子法当中增订VASP登记制,未登记的业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0万元罚金。第四阶段是制定专法,VASP业者采特许制,未经核发执照经营者,刑度加大。
王世坚询问金管会主委彭金隆,目前第三阶段洗钱防制法子法当中增订VASP登记制,行政院何时核可。彭金隆表示,现在要先求有,金管会已先推法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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