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指出,泰山此番举动是「故技重施」,意图干扰下周即将开庭的民事诉讼。他也多次强调,街口金科动用资金一切依法依约,无任何法院判决或裁定禁止股款支用,相关争议是泰山经营权更迭后自行否认过往合约所导致。

他特别指控,泰山所引用的指控,实际上与通缉犯朱国荣相关,朱透过其旗下保胜公司在法院声请暂停董事会运作,与街口金科无涉。胡亦嘉更批评朱国荣「冒充法院函文」,借机扩大影响力,呼吁政府机关勿沦为帮凶。

此外,针对泰山主张街口金科挪用资金,胡亦嘉重申双方之间不存在委托关系,也没有违法动支资金。他认为,问题根源在于泰山「否认自己签署的契约」,并称董事会遭黑道胁迫,导致会议无法召开,才让经营纷争持续扩大。

该案目前仍在二审审理中,胡亦嘉表示,将信赖司法审判结果,还街口金科一个清白。泰山与街口之间长达数年的股权纠纷,再度因资金动支问题升高战火,接下来法院如何裁定,将成关键指标。

胡亦嘉完整声明如下:

1、泰山公司今故技重施,再次企图用特定媒体影响下周开庭之民事案件,实不可取。
2、报导内容严重错误,当时应是保胜公司(朱国荣通缉犯集团旗下公司)向商业法院申请暂停泰山执行董事会,与街口金科无关,街口金科更无收到任何法院说是否能动用股款等情事,通缉犯集团把自己冒充为法院发函,已严重触法,实属离谱。
3、通缉犯朱国荣利用泰山公司,意图扩大自己在台湾之势力范围,呼吁各政府机关切勿配合泰山公司,帮助通缉犯。
4、泰山公司将其于民事案件之主张作为诬指本人侵占之理由,本人再次强调:
街口金科依法及依约对泰山公司根本没有任何受托义务,亦无任何判决裁定禁止街口金科对股款为动支,并无挪用一说。
5、泰山公司于经营权更迭后,滥行否认自己签订之契约及交易,方为目前争议发生之唯一原因。而其依据之董事会无效,竟是泰山董事会开会时,通缉犯朱国荣找黑道将董事带走致使无法开会,实属离谱。
6、民事案件刻正于二审审理中,本人相信法院最终会还给街口金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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