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指出,调查发现山岳公司于电梯广告,刊载其房仲人员个人本季成交天阅2户及源美亚典3户等资讯,给人印象为山岳公司房仲人员于短期内,成交天阅社区及源美亚典社区共5户,经查实际上该时段期间,仅有成交天阅社区1户,且源美亚典社区并无成交纪录。

公平会表示,由于广告所呈现的交易热络程度,不仅会影响民众委托买卖与否的交易决定,更排挤其他竞争同业的交易机会,所以广告宣称的成交纪录与事实不符,为足以影响交易决定的服务内容,且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判定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规定。

公平会提醒,各公司行号在广告中刊载成交纪录,应有凭有据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信任,更可避免因广告不实等不法行为而遭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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