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台湾人寿今表示,尊重主管机关的处分并虚心检讨,将针对缺失事项强化内控流程及防弊作为,维护保户权益。

金管会于9月12日公告,台湾人寿因一般业务检查发现多项缺失,违反《保险法》及《个人资料保护法》,共遭裁罚新台币370万元,此次裁罚内容涵盖6大面向。

金管会表示,第一,台湾人寿在办理高龄保户的生调作业时,并非由专任调查人员执行,而是由原业务主管进行,违反公司内部规范,开罚60万元。第二,利率变动型保险商品的宣告利率调整,仅针对部分现售商品进行调升,停售商品则维持不变,却未提供充分理由,恐损及停售商品保户权益,因此裁罚120万元。

金管会表示,第三,台寿于2017年至2018年间,举办外币投资型保险商品说明会时,未检核或留存投信公司简报佐证纪录,讲者在会中讲述内容让人误会商品具「本金保证」特性,与实际风险不符;第四,内部教材也误导基金操作风险,虽然公司稽核曾提列缺失并承诺改善,但后续商品研讨会缺乏训练教材与讲述内容的佐证留存,显示改善措施未能落实。

第五,金管会指出台寿在内控方面,金管会发现台寿一名遭停职的经理人,竟在停职期间仍能登入公司电脑系统;第六,台寿个资管理也有缺失,包括伺服器留存未加密机敏资料、部门间传输未加密、测试环境未依期限删除个资、部分个人资料夹未加密且权限控管不足,甚至有离职员工仍保有存取权限,均违反《个资法》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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