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人仅为自然人,且该申请人或申请人之一为女性,及该女性为发明人或发明人之一者。申请程序须以电子方式办理,并应自接获智慧局通知即将进行实体审查,至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送达前提出。申请加速审查经确认符合资格者,智慧局将不另行通知,迳予加速审查,并于加速申请日起6个月内发出审查意见通知或审定书。
该方案试行期间仅受理50件申请案,其中前2个月每月受理上限为5件,自第3个月起每月上限为4件,每位适格女性申请人并以申请5件为限。
智慧局表示,透过此项加速审查措施可支持、鼓励更多女性勇于创新研发并积极申请专利,提升女性于科技与智慧财产领域的能见度与影响力。
该方案及答客问内容已整理于智慧局官网之「女性申请发明专利加速审查试行方案」专区,欢迎有意申请者详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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