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署表示,财政部于114年2月10日公告初步认定结果,涉案产品确有倾销事实,但依据经济部产业损害初步调查结果,认定该倾销对国内产业有实质损害之虞,无我国产业在调查期间继续遭受损害之情事,无需对涉案货物临时课征反倾销税。
关务署表示,后续调查部分,财政部已依据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第14条及第16条规定,通知经济部继续完成倾销是否损害我国产业的最后调查认定,并评估该案对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影响。
财政部表示经济部应于接获财政部通知的翌日起40日内,作成前述最后调查认定;财政部应于接获经济部通知的翌日起10日内,提交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审议是否课征反倾销税。
对此,台泥肯定财政部公告课征越南进口水泥熟料反倾销税,呼吁经济部应尽速完成产业损害最终确认,使财政部能依法尽快开征,切实落实反倾销保护机制,维护本地劳工权益并促使国内外产业在公平的碳成本基础上竞争。
台泥指出,以越南水泥为例,依关务署资料显示,到岸价约合新台币2,300元上下,比国内水泥厂目前每吨约3,000元的价格明显偏低,因此在台湾营建市场占比节节上升,包括越南水泥在内的东南亚水泥,2024年已占全台市场26%,其中越南水泥因为价格最便宜占比高达45%。
台泥表示今年国内房地产景气趋缓、加上本地水泥业者必须开始支付碳费,业界本已预期低价的越南水泥市占将会进一步提升,威胁到数千名劳工的就业与生计。且水泥是国内基础建设与国防工业的重要物资,台泥呼应政府应强化防御性机制,维护在地生产与供应链稳定。
台泥强调,反倾销税是当前必要措施,但即便课征反倾销税最高到23.2%,产业中长期仍面临碳成本不对等的竞争压力。我国已于2024年起实施碳费制度,而越南至2029年前水泥业仍无须负担碳成本。为防止碳泄漏与产业空洞化,政府应加速规划台版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建立公平且具韧性的竞争环境,协助国内产业能稳健绿色转型。
此外,财政部关务署针对相关厂商倾销差率,关务署指出,Long Son Company Limited、Long Son Industrials Company Limited(关联制造商)倾销差率为13.59%;Thang Long Ce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为19.25%;Vissai Ninh Binh Joint Stock Company为14.82%;Xuan Thanh Ce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为14.82%;Vicem Ha Tien Ce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 Vicem Ha Tien Cement Sales & Services Enterprise为14.82%;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为2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