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天下午举办「所得税结算申报」记者座谈会,说明今年适用的六项重点修正,首先,基本生活费用调高至每人21万元,纳税人本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费用总额,如果超过免税额、扣除额及特别扣除额(如储蓄投资、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长期照顾、房屋租金等)的合计数,可以再从所得总额中减除差额,这项调整比去年增加8000元。

北区国税局表示,第二,免税额及各类扣除额同步提高,2024年度申报时,免税额、标准扣除额、列举扣除额及其他相关扣除项目,金额都有所上调;第三,课税级距全面上调,综合所得税课税级距共分五级,每一级距金额皆提高,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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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退职所得计算标准提高。北区国税局表示,一次领取退职所得者,19.8万元乘以年资以下的金额免税,超过部分视金额多寡按比例课税。分期领取者,全年领取总额扣除85.9万元(调整前为81.4万元)后,其余金额作为课税所得。

第五,所得基本税额相关免税额调整。北区国税局表示,基本所得额免税额由670万元提高至750万元;保险死亡给付免税额也从3,330万元调高至3,740万元。

第六,幼儿学前及房屋租金扣除优化。北区国税局指出,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扩大适用至6岁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可扣除15万元,第二名及以上每人22.5万元,并取消原本的排富限制,全面减轻育儿家庭的经济压力。

房屋租金支出由列举扣除改为特别扣除,每户扣除上限由12万元调高至18万元。适用对象为无自有房屋者(但有五种例外情形可视为非自有房屋),此项扣除也设有排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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