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批退税的资格包括两项条件,国税局表示,首先,于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采用二维条码、人工申报112年度综合所得税者;其次,采税额试算申报112年度综合所得税者,包括113年5月10日前,向非户籍所在地国税局递(寄)送书面确认申报书,第三,113年5月11日至5月31日,向任一国税局递(寄)送书面确认申报书者。
112年度综合所得税第2批退税日期为113年10月31日,国税局表示,退税方式有直拨退税及寄发凭单退税两种。纳税义务人申报时,若有提供金融机构或邮局帐号者,即采直拨退税,退税款会直接拨入指定帐户;未采直拨退税者,也会在同一天寄出退税凭单。民众可利用各地区国税局网站及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网站查询退税拨付状态。
国税局提醒,第2批退税凭单的兑领期限,从今年10月31日至今年12月31日止。若退税金额未达新台币5000元者,可到票面指定的付款银行,兑领现金,其余均须提出票据交换,才能领到退税款。
国税局呼吁请纳税义务人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多多采用「存款帐户」直拨退税,除了退税款于退税当日立即拨入外,不必担心退税凭单遗失、污损或过期须申请补发或展延。
国税局温馨提醒,该局不会以电话通知纳税义务人于ATM进行相关操作,请民众留心诈骗电话。如有任何退税问题,请拨打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或至该局网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国税智慧客服「国税小帮手」线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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