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新增3种房屋可免计入全国归户课税,首先是公益团体兴建且无偿供灾区民众的房屋,第2类是产业园区内企业租给弱势员工的住宅,第3则是法人将房屋进行包租代管;加计上述3类后,目前总计15类房屋可免纳囤房税2.0。
房屋税条例针对住家用房屋,区分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全国限3户,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攸关囤房税2.0的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非自住」住家房屋税将采全国归户,法定税率从原1.5%至3.6%,整体调升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条件的出租、继承共有、建商余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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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规定,12大类房屋可免计入囤房税2.0全国归户课税。
12大类包含公有房屋、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劳工宿舍及其附设员工餐厅、管委会或防空避难空间、房屋全部专供停放车辆使用、公同共有房屋、长照机构宿舍、史迹及文化景观、促参附属设施住宅或宿舍,以及在课税所属期间的前一年7月1日(每一期房屋税的课税期间起始日),至当年2月最后一天(纳税义务基准日),焚毁、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的房屋;最后一类为其他经财政部核定房屋。
财政部指出,听取各方建议后,于今天预告核定新增3类房屋,预告期至10月14日,并回溯至今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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