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地方政府于2019年起多次发函表达有废弃物处理困境,而产业园区管理局亦依据废弃物清理法落实事业废弃物产源管理之责任,爰依促参法公开招商后签订投资契约,取得营运权,且已通过环评,爰仍须遵循法制程序依法依约办理。
本案抗争起源为开发单位遭地方政府认定违法动工,且施工前说明会办理方式未符合规定,争议不断,经济部已督促该公司应合乎促参、环评及建筑法相关规定办理后续事宜。
经济部表示,本案因涉及促参案件契约履约事宜,本部将依据立法院决议、促参法及投资契约规定,检讨后续相关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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