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导,依现行股市监视查核机制,若证交所或柜买中心发现有网路留言提供不实资讯,可能会涉及证交法155条第1项第6款意图影响股价而散布流言或不实资料情事,若查有不法,证交所或柜买中心将移送检调侦办,依法最重可关10年,得并科最高新台币2亿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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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证实,收到投资人陈情资料,金管会已督导证交所启动监视查核,若涉及不法情事,证交所将依规定办理,以维护投资大众权益。黄厚铭强调,若涉及意图影响股价而散布流言或不实资料情事,经查证属实,依证交法将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

黄厚铭未透露收到多少投资人陈情,他表示,证券市场有投资人保护机制,若确实因为发生证交法155条情事导致投资人权益受损,投保中心可协助投资人争取权益。依投保法规定,若要透过投保中心协助提团体诉讼,当事人必须达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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