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公告,大陆地区投资事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转投资事业兴微(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兴微基金)(持股99.99%),以不低于人民币53.8亿元或支付时晟粤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简称晟粤广州)净值对应兴微基金所持份额价格,或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价格最高者,将所持有48.91%的晟粤广州全数处分予烟台海秀积体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处分后,兴微基金对北京智广芯控股及紫光集团持有之股权为0%。

事实上,之前鸿海未先向投审会申请,就先投资入股紫光集团,引发轩然大波,虽然鸿海集团在7月中旬向经济部表明会递交申请,但因投资案已先交割,依投审会《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裁罚基准》规定,「未经许可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其产品或经营项目经主管机关公告列为一般类者」,可处以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的罚金。

之后鸿海证实,旗下工业富联转投资中国新紫光集团,于7月19日已向投审会递件申请,未来会配合进度说明。

不过,由于紫光曾是中国半导体国家队,身分较为敏感,因为入股紫光引发外界关注及议论,鸿海今天决议出清紫光集团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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