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报》报导,根据马来西亚法《刑法》,警方以谋杀罪声请延扣嫌犯,法官首次可批准最多7天,若警方在延扣期届满后仍需继续调查,可声请二度延扣,最多只能再延扣7天,也就是嫌犯涉及谋杀案被扣查,共计最多被延扣14天。
一名嫌犯在同一罪名下,只能被延扣两次;第二次延扣期届满,若警方掌握充分证据,可提控嫌犯上庭,反之则需释放嫌犯,或援引其他罪名重新逮捕嫌犯协助调查,只是相关程序仍需经法官批准。
以黄明志的案件来说,他首次被警方延扣6天,一般情况下,他的延扣期届满后,被二度延扣的期限可能也是6天,或少于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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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志卷女网红命案 大马警方明声请二度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