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接案者表示,九月底他负责《零日攻击》的行销,从KOL洽谈、活动企划执行、贴文设计到文宣都包办。但出版社总编常半夜传讯或早上连环 call,要他立刻改图、做文宣。「虽然辛苦,但我仍尽力完成,毕竟真的喜欢这份工作。」

接案者回顾,他联系上百位KOL,书的曝光也陆续上架,本以为成果不错,却收到总编说觉得「成效差、业绩不好」要他想办法。虽然自己心里不平,但仍努力催稿、沟通,甚至靠拜托请大家帮忙曝光。最后曝光量其实不错,但总编依旧不满意。更夸张的是,出版社总编说「要看绩效决定给多少钱」,甚至拖欠报价与汇款。

接案者说,5日他向出版社追款时,对方还说「效果不好,我没办法申请全额稿费,算白做,浪费公关书。」让他无奈表示,「行销不是保证业绩,我该做的都做了,却要为业绩被扣薪?甚至公关书的成本还想算我头上?」

于是他写信向对方说明,行销不是成果制,也附上曝光纪录,但对方仍回「我会看名单衡量要申请多少稿费」完全忽视事实。

而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工资应全额直接给付劳工,但法令另有规定或劳雇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劳基法22条)。此外,工资之给付,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发给二次,并应提供工资各项目计算方式明细;按件计酬者亦同。(劳基法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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