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有消息指出,两人2006年结婚时曾签婚前协议,艾本每结婚1年可获90万美元(约2700万元台币),离婚后可望分走妮可1710万美元(约5.2亿元台币)的财产,不过据离婚文件,两人皆不会向对方支付任何赡养费,并永久放弃所有赡养和扶养要求;此外,两人共同养育17岁的桑黛萝丝(Sunday Rose)和14岁的费丝(Faith Margaret),不过妮可在文件中要求成为「主要监护家长」,建议孩子们一年中306天与母亲同住、59天与父亲同住。

至于财产分配,他们将各自保有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汽车,家具、装潢、家电、艺术品和其他个人物品则依协商进行分配,另补充「双方各自保有自己的衣物、珠宝与个人物品,另一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妮可基嫚(左)和齐斯艾本当年举行浪漫婚礼。翻摄Nicole Kidman 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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