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发文提到,黄明志在孙生判决出来后,录了一段影片,并写下「跟所有男性同胞分享一下,女生如果要告你强奸/性骚扰/非礼,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哪怕好几年前你跟他做爱开开心心的,几年后他反过来告你强奸,那你的胜诉率顶多只有0.1%。这是我的律师朋友告诉我的」。

他还声称除非有录音、拍照、拍影片,女生表现很爱你、很愉悦的样子,如果没有等著坐牢,「男生记得要好好保护自己哦,当然女生也要」。对此,吕秋远直言「在司法实务工作里,我们都可以知道要成立性骚扰、性侵害有多难,在这个社会里,要把一个性侵害犯定罪,要做的事情是很多的」。

首先要有一份正当的工作,不能是陪客人吃饭、在热炒店卖酒、在按摩店或酒店上班,再来不应该是交友软体认识,否则会显得你很随便,随便还包含第一次见面的衣著和约会地点,不可以是温泉旅馆、汽车旅馆或对方家。

如果被强迫发生性行为或上下其手,要冷静开始全程录音当作证据,最好尖叫、大喊救命,否则很难证明你是不是自愿的,不然让对方打你,最好要有红肿、瘀青,且「立刻」去验伤,否则就没有文件可以证明真的发生过这件事。

性侵害结束后,要注意离开案发地点的方式,要高喊救命逃跑,记得要面带恐惧与眼泪,最好直奔医院或是警察局报案,如果忘了录音、忘了求救,没有录影,至少要发讯息给对方,让他事后承认,最好有对不起三个字。

报警后尽量不要和解,也不要主动讲和解金额,不然就会被认为是为了钱,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最好是歇斯底里的哭,附上曾经看心理门诊的证明,「好了,如果你做到以上几点,恭喜你,你是完美的被害人。在经过冗长的司法程序后,或许他会被判有罪,而你的心,可以带著满身的伤痕死去」。

吕秋远直言,黄明志当然可以分析性犯罪诬告的可能性,但以孙生当例子,说他本来就是这样坦荡的人,还说「当时只有录影,没有录音」,鼓励大家在性行为时要有纪录,称男生要好好保护自己,「我觉得这应该是非常负面的、对孙生被害人非常不公平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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