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和汪小菲育有1子1女,两人当初婚姻破裂原因很多,包括政治立场不同、三观不合、对子女教育理念有出入等,大S不希望两个孩子在北京就学,坚持将儿女带回台北接受教育,后来离婚后,一双儿女也跟著她定居台北。而汪小菲离婚后,也已再婚娶Mandy。

然而,大S死亡后,一双儿女的监护权将会移转给汪小菲,可能得随汪返回中国,这恐怕是大S最不乐见的。律师吕秋远在脸书发文指出,台湾的《民法》规定,离婚以后,即便原本约定由一方行使监护权,如果行使的一方过世,孩子的监护权就会移转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况来说,她过世以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就依法会移到汪小菲。

吕秋远强调,就算大S写遗嘱指定监护人也没用,因为《民法》规定就是如此,只有后死的父或母,才能写遗嘱指定监护人。所以,如果汪小菲想要把两个未成年子女带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经再婚,因为具俊晔没有收养这两个孩子,法律上只是姻亲关系,未来的亲权还是由汪小菲行使。

至于遗产分配,吕秋远认为,目前虽说是由配偶具俊晔、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各三分之一,但是汪小菲如果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来的遗产分配,恐怕也会有很多争议。他可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取得大S遗产。在过去经验里,生父是好人,就会把财产信托,等孩子成年后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就难说了。

至于大S的娘家人能否留住孩子?吕秋远表示,大S的家人可以想办法在法院里以「变动最小原则」与「未成年子女意愿」的方式,声请改订监护权,由家人来担任监护人,不过,除非汪小菲愿妥协,否则这个诉讼相当不容易。至于遗产,也只能希望汪小菲愿意信托,但无论如何,都有很多的变数。

 

大S过世后,子女监护权就会移转给汪小菲。翻摄汪小菲微博
大S过世后,子女监护权就会移转给汪小菲。翻摄汪小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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