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吕秋远今天上午在脸书发文指出,在开工日就听到大S在48岁过世,心情不会太好。在我们这个年纪,多少都会听说自己的同学、朋友突然就走了。可能因为生病,可能因为意外,听到这些消息,心里会觉得,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毕竟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登出这个世界。不过,大S这件事可能会有些法律上的问题得要处理,而且不容易解决,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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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秋远表示,台湾的《民法》规定,离婚以后,即便原本约定由一方行使监护权,如果行使的一方过世,孩子的监护权就会移转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况来说,就是如此。她过世以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就依法会到汪小菲这里。而且,就算写遗嘱也没用,因为《民法》规定就是如此,只有后死的父或母,才能写遗嘱指定监护人。所以,如果汪小菲想要把两个未成年子女带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经再婚,因为具俊晔没有收养这两个孩子,法律上只是姻亲关系,未来的亲权还是由汪小菲行使。

至于遗产分配,吕秋远认为,目前虽然说是由配偶具俊晔、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各三分之一,但是汪小菲如果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来的遗产分配,恐怕也会有很多争议。毕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取得对方的遗产。在过去的经验里,生父是好人,就会把财产信托,等孩子成年后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未来就会有大小不一的诉讼在后面。

吕秋远还强调,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带走,未来大S的家人,还是可以想办法在法院里以「变动最小原则」与「未成年子女意愿」的方式,声请改订监护权,由家人来担任监护人,除非汪小菲愿意妥协,否则这个诉讼相当不容易。遗产部分,也只能希望汪小菲愿意信托,但无论如何,都有很多的变数。吕秋远还说,「其实很多离婚后的爸妈问过类似的问题,我只能说,好好活著。除非立法院愿意修法,否则这部分的规定就是如此。 未来到了法院,也只能以改订亲权的方式,由家人努力争取孩子留在身边了。」

此外,大S与前夫汪小菲之间还有扶养费执行、债务人异议之诉及刑事违反《个资法》等诉讼,汪小菲的律师表示,已与汪小菲联系,汪男会飞来台湾处理后续事宜,但尊重汪意愿,目前不便透露细节。对于大S与汪小菲的官司,原则上由大S的继承人承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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