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指出,小孩亲权归父亲汪小菲,继父具俊晔还没收养,只是姻亲,虽然小孩祖母可以主张「变动最小原则」、「未成年子女意愿」争取变更亲权,试图把小孩留在台湾,但祖母顺位比不过父亲,小孩被父亲带去中国是可能的,除非父亲汪小菲同意退让。

另外,除非有遗嘱,遗产由两个小孩跟具俊晔各1/3,但因两个小孩的亲权由父亲拿去,相关遗产2/3可能被父亲汪小菲透过亲权掌握。而具先生可以考虑提剩余财产分配请求,主张先取得大S一半财产,其实是婚后财产差额1/2,剩下1/2财产才是遗产,由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不过因为具俊晔与大S结婚只有三年,最后剩余财产分配可以请求金额应该不会太高。

此外,律师陈宇安在粉专「巴毛律师混酥团」发文表示「一堆人在担心具必须要打官司跟汪汪队争监护权」,但在法律上具俊晔虽然跟大S结婚跟大S的孩子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具俊晔不会因此变他们的爸爸,「具跟S的小孩只是姻亲,除非他有收养大S的小孩 但显然没有」。

陈宇安进一步指出,依照法律监护权是属于生父的,这没什么含扣空间,具俊晔是不可能去跟生父抢监护权,遗产的部分则是具跟小孩平分,「比较令人担心的是如果大S生前没有信托 或是没有遗嘱信托遗产,他两个小孩都未成年,拿到的遗产可能落入汪汪队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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