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胜(42岁)被控于2016年某天结束工作后,以顺路为由向一名女同事提议送她回家,到女方家后又以「借厕所」为由进入她家,但宥胜上完厕所并未离去,反而走向坐在客厅沙发的女同事,倾吐自己心情不好,随即面对面坐上她大腿,以手控制女方双手,再单手解开内衣,随即舔耳、揉胸,女同事吓坏不断反抗,宥胜才罢手离去,检方调查后依强制猥亵罪起诉宥胜。

北院今年3月审理时,公诉检察官曾当庭以宥胜不断透过中间人想对被害人和证人「释出善意」,有串证之虞,请法官裁定收押宥胜。不过,法官认为,宥胜已坦承犯行,且全案已调查完毕,没有羁押必要,因此裁定8万元交保,命宥胜不得再接触、联系证人及被害人。

台北地院认定宥胜无悔悟之心,今年5月依强制猥亵罪判刑8月,不宣告缓刑必须入监。宥胜上诉后,高院今年9月24日首度开庭,庭后态度大转变,他受访先向受害女助理鞠躬道歉,甚至还跟家人、朋友及社会大众道歉,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似乎目的是希望二审法官能轻判。

宥胜于9月24日高院首度开庭后受访说,「对于过去犯的错误,我很后悔,也很愧疚,在这里,我想要再一次对受伤的女性朋友,表达我最深切的歉意。」他还当众对被害人鞠躬道歉,「我还辜负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辜负所有社会的信任,我自己个人的错误行为,造成很多方的伤害,我想再跟大家说一声对不起。」随即再次向大众鞠躬道歉。

宥胜当时似乎想求轻判,继续告诉记者说,司法部分不能说太多,「我会努力深切地持续悔改、去反省,上诉是希望给我一个改过自新机会。」

宥胜本月4日出庭时,进出法院均双手合十不发一语,庭后对记者询问是否还要再度公开道歉,他一路双手合十未发言。另对记者追问,「是否和被害人和解」、「是否希望获缓刑」等问题,他一概封口不回应,随即搭车离开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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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胜猥亵女助理一审判8月 他二审态度大转变!2度鞠躬向被害人、社会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