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警分局大雅派出所长赖克温表示,在道路燃放鞭炮行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第1项第1款,在道路堆积、置放、设置或抛掷足以妨碍交通之物,可处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
赖克温说,初步了解,该家宫庙就在案发地旁,本月10日举办庙会活动未申请许可,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第1项第9款,未经许可在道路举行赛会或摆设筵席、演戏、拍摄电影或其他类似行为,也可处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
![庙会人员占用中清路内侧车道放烟火。翻摄「社会事新闻影音」](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3-08/A194D0AB855A50AB4E3A92ADF33A8414/a15bfcd86525909d8825ce9960b1dd32_1280.webp)
警方表示,目前未接获报案或检举,将先针对处罚条例第82条1项第1款行为开罚,另外,如有遶境未申请部分,由大雅所调查属实后再制单。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https://static.nextapple.tw/web/layout/img/clicktonext.png)
台中大安溪堤防火烧车 轿车自撞电杆起火!2人成焦尸